被敲诈勒索时,如何算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
(1)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就是防卫过当,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等八种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所谓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行为超越了法律规定的防卫尺度,因而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况。在鼓励公民更好地利用防卫权,保护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方面,有其积极的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3) 报警属于正当防卫,你打他属于防卫过当
防卫过当是罪名吗?
不是!它只叙述一个结果,或是断定该事件的性质!
例如:A抢B钱,经B反抗A停止抢劫,但B却将A打死,其行为已构成防卫过当,但判决时应为故意或过失杀人罪!
是超过正当防卫范围的一种行为,在法律上是有根据的,在刑法中有明确的规定。
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免于处罚,如果超出正当防卫的限度,要负刑事责任或者减轻处罚。
不是罪名,罪名根据防卫过当行为触犯的犯罪确定.
不是,根据罪刑法定,在刑法中并无此罪名,因此没有防卫过当罪。也就没有这一罪名。
过当防卫在刑法中并没有这一罪名。 防卫过当算犯罪吗
防卫过当,造成伤害到达轻伤以上就是犯罪。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防卫过当在法理上分故意和非故意两种防卫过当行为。
故意防卫过当行为是指防卫人明知犯罪人已经丧失抵抗能力或已停止犯罪仍然对其使用暴力进行伤害、致残和致死的行为。
非故意防卫过当行为是指防卫人在执行职责时,在犯罪人没有停止犯罪时被防卫人过度使用暴力致残或致死的行为。
两种防卫过当在司法上处理有着截然不同的判罚,故意防卫过当行往往会被认定以“故意伤害罪”量刑,而非故意防卫过当行为往往会从轻以“过失伤害罪”量刑。
在实际司法实践中两种行为实际上很难分清,因为一般执法者都会偏袒防卫人,所以即使有故意行为也都会加以掩盖,使检查院和法院无法认定故意行为,除非防卫过当的受害者有关系或后台那么防卫过当的人就该倒霉。
防卫过当
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给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防卫过当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必须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这里所说的“必要限度”是指为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防卫强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是指一般人都能够认识到其防卫强度已经超过了正当防卫所必需的强度,也就是应当以防卫行为是否能制止住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为限度。
(2)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重大损害。这里说的“重大损害”是指由于防卫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人身伤亡等严重后果。
总之,在面临非法侵害时,如果用较缓和的手段能制止侵害时,就不要用激烈的防卫手段;当侵害行为已经被制止时,就不要再继续对侵害者进行伤害。否则,就可能超过正当防卫限度,变为防卫过当。
哪些是非正当防卫
1、 防卫过当。它是指行为人在实施正当防卫时,超过了正当防卫所需要的必要限度,并造成了不应有的危害行为。
2、 防卫挑拨。它是指行为人故意挑逗对方,使对方对自己进行不法侵害,接着借口加害于对方。
3、 防卫侵害了第三人,也叫局外防卫。它是指防卫者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以外的人实施的侵害行为。
4、 假想防卫。它是指不法侵害行为根本不存在,由于行为人猜想、估计、推断不法侵害行为存在,而对其实施侵袭的一种不法侵害行为。
5、 事前防卫,也叫提前防卫。它是指行为人在不法侵害尚未发生或者说还未到来的时候,而对准备进行不法侵害的人采取了所谓的防卫行为。
6、 事后防卫。它是指不法侵害终止后,而对不法侵害者进行的所谓防卫行为。